日前,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民政部、中国残联、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通知,对北京市等60个“十一五”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予以表彰,同时授予长春市等30个城市“十一五”全国无障碍建设创建城市称号。
“十一五”期间,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的《中国残疾人事业“十一五”发展纲要》和配套《无障碍建设“十一五”实施方案》,积极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民政部、中国残联、全国老龄办组织开展城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,取得显著成效。各城市党委、政府从以人为本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,将无障碍建设工作作为保障民生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,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。制定出台了无障碍建设地方性法规或规章,建立了政府牵头、有关部门各司其职、密切配合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,制定实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规划,加大投入,无障碍建设的规模进一步扩大,质量进一步提高,布局进一步合理,全社会关心支持无障碍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,探索总结出了推进无障碍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,在全国发挥了良好的示范、带动作用。
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,我国无障碍建设的政策、法律法规、标准体系初步建立,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显著提高,残疾人、老年人和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便利,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得到增强,初步形成了我国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,为今后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无障碍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同时,城市无障碍建设的发展为提高城市整体建设和管理水平,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也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当前,我国无障碍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。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》和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,都强化了无障碍建设的规定。《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》也即将出台。国家“十二五”规划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,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,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,实现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明显改善,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牢固的目标。这些都为我国无障碍建设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,同时也提出了新的、更高的要求。
“十二五”各地、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无障碍建设相关政策、法规、规划,从维护残疾人权益、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,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城乡规划、新农村建设规划,建立健全无障碍建设长效工作机制,继续推进无障碍建设法制化进程,加强无障碍宣传、培训、督导落实,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,深入开展残疾人家庭、综合服务设施和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,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、支持无障碍建设的社会氛围,切实提高城市整体建设和管理水平,促进社会文明进步。
来源自:中国残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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